特種氣體管道改擴建工程施工
1、改建、擴建、拆除特種氣體管道工程的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:
1.1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編制施工方案;內容應包含重點部位、作業過程注意事項,危險作業過程的監控,應急預案,緊急聯系電話和專門負責人,對潛在的危險應向施工人員進行詳盡的技術交底。
1.2生產區和施工區之間應采取臨時隔離措施及設置危險警示標志,施工人員不得進入與施工無關的區域。
1.3施工現場應有業主和施工方的技術人員在場。閥門的開關動作、電氣開關動作、氣體置換操作等都應由專人在業主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完成,未經許可,不得操作;切割改造工作時應提前在被切割管道全線和切割處明顯標識,標識管道現場需得到業主和施工方的技術人員確定。
2、施工前應將管道內的特種氣體用高純氮氣置換出來,被置換出的氣體應經過尾氣處理裝置處理,達標后排放。
3、施工完畢、測試合格后,應將管道系統內充入0.1Mpa(表壓)的高純氮氣。